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 为有效推动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平安生产责任制,形成公司平安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把平安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考核范围: 涉及公司平安生产指标考核的公司经理室及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
考核对象主要是公司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及平安员
考核内容: 2
1 平安生产控制指标: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平安生产指标, 即无伤亡、无重大火灾、无一次值损 10 万元以上的平安责任事故
2 平安生产工作指标: 2
1 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落实状况
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平安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票拒绝”制度
对在当年内未完成平安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影响恶劣的平安生产相关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先进、优秀、劳模的评选嘉奖资历
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平安生产抵押金制度,本方法第一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按风险等级标准每人每年交纳:总经理 2000 元;副总经理 1200 元;运营平安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路查组组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公司经理 800 元;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财务审计部经理、专职平安员 500 元
各部门、各分公司相关的平安责任人平安生产抵押金由各部门、各分公司自行确定,各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不能将自己的抵押金转嫁给本部门其它人员
每年 1 月 31 日前要将平安生产抵押金交财务审计部,平安生产抵押金要单列帐户,不得挪作它用,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2 平安管理机构状况
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能担负起本部门和本单位平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