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处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力度,惩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进展,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平安教导、平安管理、平安设施、平安检查和文明生产等
详细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平安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达到 85~~89分为良好,达到 80~~84 为及格,80 分以下不及格
二、检查考核方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
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平安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平安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平安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状况
3、每季度将检查状况汇总,依据《平安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状况,对全年平安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
同时对各单位平安事故指标控制状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平安生产管理和平安事故指标控制状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平安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格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三、平安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庇护用品的,每次处罚 50 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 100 元
3、违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 100 元
4、设备设施平安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 100 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 200 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 100 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