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员 班 级 管 理 制 度 第 一章 总则 一 、为全面提高学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本校一 切在籍学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适用于规范一 切在籍学员行为,望所有学工部工作人员、在校学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 三、本管理细则规定的行为规范与管理办法已纳入公司(学校)与学员签订的合同之中,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详尽条款,双方如有违反次管理细则的行为,将视为违反双方合同相关条款,需承担相应责任或丧失相关权利。 四、公司(学校)实行班级运营小组责任制,班级由运营小组成员(组长:讲师、组员:助教、组员:学工),三位教师共同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效 果 进行管理。 五 、公司(学校)对学员采 用百 分 制量 化管理及 考 核 制度,包 括 出 勤 率 、课堂 行为、常 规阶 段 性考 试 成绩 、日 常 行为规范、就 业 心 态与技 能 、模 拟 面试 成绩等 多 个 观 测 点 。 第 二章 学 员 管 理 细则 一 、降 班管理办法 1、学工部工作人员要 做好 学员学籍建 立 与整 理工作,详实记 录 学员轨 迹 ,如学习表 现 、考 试 成绩 、出 勤 情 况 等 培 训 期 间 表 现 ,为学员综 合评 价 提供 基 础 数据 。 2. 学 员 因 疾 病 、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原请假或休学 导致缺课的,可在销假或重新入学 前 5 个工作日内向教学 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 总监批准后,根据课程进度安排学 员 串班补课或降班重修。 3. 学 员 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本细则行为规范、无违纪情况,因 个人学 习能力等客观原因 造成学 习成绩不佳、阶段考核在班级学 员 评定等级为 C 级的,可凭班级运营小组三名负责人出具的无违纪证明,向教学 总监提供书面申请降班重修或补课。 4. 由于学 员 主观原因 ,如:经常违规请假、请假天数超出本细则规定、不认真听课、不服从学 校管理 、无故旷 课、学 习态 度不端 正 等引 起 的缺课,原则上学 校不给 予 补课或降班重修的机 会 ,同 时 不保 证就 业 。 5. 学 员 申请降班重修必 须 在规定时 间内办 理 相 关 手 续 ,逾 期不予 办 理 ,降班重修后不能参 加 原所 在班级的就 业 推 荐 。 6. 学 员 降班重学 后如因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