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新 招 投 标 法 实 施 细 则 全 文 ( 2018 最 新 版 本 ) (2011 年12 月20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613 号公 布 根 据2017 年3 月1 日 《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和 废 止 部 分行 政 法 规 的 决 定 》 修 订 )根 据2018 年3 月19 日 国 务 院 令 第698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部 分 行 政 法 规 的 决 定 》 修 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投 标 法 ),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三 条 所 称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是 指 工 程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货 物 、 服 务 。 前 款 所 称 工 程 , 是 指建 设 工 程 , 包 括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的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及 其相 关 的 装 修 、 拆 除 、 修 缮 等 ;所 称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货 物 ,是 指 构 成 工 程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 且 为 实 现 工 程 基 本 功能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 材 料 等 ;所 称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服 务 , 是指 为 完 成 工 程 所 需 的 勘 察 、 设 计 、 监 理 等 服 务 。 第 三 条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具 体 范 围 和 规 模标准, 由国 务 院 发展改 革部 门会同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制 订 , 报国 务 院 批准后公 布 施 行 。 第 四条 国 务 院 发展改 革部 门指导和 协调全 国 招 标 投 标 工 作, 对国 家重大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实 施 监 督检查。 国 务 院 工 业和 信息化、 住房城乡建 设 、 交 通 运 输 、 铁 道 、 水 利 、 商 务 等 部 门, 按 照 规定 的 职 责 分 工 对有 关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实 施 监 督。 县 级 以 上 地方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指 导 和 协 调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招 标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