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SS4 型电力机车验收标准 ( 2007 版本) 朔黄铁路机辆分公司 - 1 - 关于电力机车验收标准的几点说明 一、 引用标准 1
《铁路机车验收规程》 铁运[1999] 90 号文件; 2
《韶山4 型电力机车段修技术规程》 铁运[1999] 108 号文件; 3
机辆分公司技术部编制的《韶山4 型电力机车小辅修范围和工艺》、《韶山4 型电力机车中修范围和工艺》以及技术改造文件
二、 验收范围 1
此验收标准包含SS4B 机车和SS4G机车,SS4B 和 SS4G不同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验收
由于技术部小辅修验收和中修验收各配置1 人,结合机车检修任务量较大,验收重点放在机车机能试验和大部件组装上,配件验收由机车检修中心班组自验,技术部验收员只检查检修记录
三、质量要求 1
整车交验时间:机车落成出库后视为开始交验
三修活的界定 2
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简化修: 2
1 按照修程范围、
工艺要求和有关规定,应检查的不检查,应解体的不解体,应测量的不测量,应试验的不试验,应清洁的不清洁,应探伤的不探伤,应更换的不更换; 2
2 按照修程范围内规定试验的零部件,未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性能试验; - 2 - 2
3 凡紧固松驰、不齐全、开口销安装不标准和接线松动者; 2
4 出现“小而广”活件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漏修: 2
1 不按修程范围和机统—2 8 进行检修的; 2
2 有技术改造要求而未进行作业的
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返工修: 2
1 落车后重新吊装或更换各辅助机组,受电弓,主断路器,各电器屏柜(重大返工修); 2
2 落车后重新拆装或更换制动阀类,接触器,仪表,司控器一般(返工修); 2
3 在车下检修后的配件因人为的原因而不能保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