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医 临 床 学 教 学 大 纲 (供法医学专业本科生使用)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法医病理学教研室 2 0 0 6 年 5 月 一、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法医临床学 (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 课程号: 50131550 课程类别: 专业课 学时: 64 学时(实习 16 学时) 学分: 4 二、教材 法医临床学(第三版) 秦启生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6 三、主要参考资料 1、 法医学(第二版)。吴家文主编。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 2、 Forensic Medicine:Clinical and Pathological Aspects. Payne-James J, Busuttil A, Smock W. London: Greeenwich Medical Ltd,2003 3、 Knight B. Simpson Forensic Medicine. London: Arnold,1997 四、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 20%,期终考核占 80% 五、教学目的及要求(见前言) 六、教学内容(见各章) 前 言 法医临床学是法医学的主干课程,研究的内容和涉及的问题较之尸体检验更广泛、更多、更复杂和更困难。活体检验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伤的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当事人或嫌疑犯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性功能不全;研究种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问题。 法医学研究活体基本上是应用临床医学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设备。在活体检验中有关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被告或原告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性犯罪及性功能检查等,皆需要临床各科的知识和技术,或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医学独特的一些检查方法。 本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临活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独立临案思维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树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重证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达到能承担日常法医临床活体案件的鉴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初步处理。 培养学生明确法医临床学的研究范围、任务和该学科在现代法医学领域的地位,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及司法诉讼中的作用,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和学导式、学讨式的教学方法和原则。培养学生树立自学为主,终生学习的观念,以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各类伤残及劳动能力的评定、诈病与造诈病、虐待、医疗纠纷、性功能及性犯罪、人体生理病理状况及健康状况评价。使学生熟悉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