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0 9 法 学 系 叶 学 莉 ( 2 0 1 0 年 9 月 )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况 通 过 社 区 座 谈 、问卷调查、上门约访等方式就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调查。一 是 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 6 8 人;二 是 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 1 2 人;三 是 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 7 3 人;四 是 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 4 4 人;五 是 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 3 6 人;六 是 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 8 3 人;七 是 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 2 2 人;八 是 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 1 9 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 过 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 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一 是 家 庭 暴 力 的 家 庭 性 和 违 法 性 。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 2 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 是 施 暴 者 多 为 丈 夫 。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9 0 %以上是女性。 三 是 家 庭 暴 力 具 有 隐 蔽 性 。从调调查情 况 看 ,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 个 人隐 私 ,“家丑 不可外扬 ”,如果反映 到 司 法机关 ,会 使 家庭矛盾激 化 ,影 响 婚姻 和家庭的稳 定 ,因而受害者大多采 取 忍 耐 态度。根据我国 《 刑 事诉讼 法》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