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双方均应诚实信用地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第一条 法律咨询服务承办人选 2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协助乙方工作
双方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由第一条第 1 款确定的承办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第二条 通知和文件往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 ___ ___方式送达
甲、乙双方通知和通讯地址见合同首部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条 法律咨询服务范围 1
常年法律咨询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 3 (1)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 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日常行政管理、对外联系活动以及作为特殊民事主体参与签订的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