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泛光照明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分析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应该按照最新国家标准(GB50300-2013),原标准已废止。所有依据的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应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另《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在今年 8 月份出新规范,新规范出台后均按新规范标准执行。 2、呈交文件 A. 对于那些不作任何修改的在标准产品目录之列类,应提交产品目录相关页。这些产品目录相关页应清楚地说明所有的随灯具配备的元件和所有响应的产品数据(包括灯泡、镇流器的质量、镇流器的制造厂商和型号、输入电压、输入功率、材料、完成面、配件和/或可选项目、和任何以书写形式阐述说明的杂项)。如果某页所描述多于一个灯具型号,其余无关的资料应画掉。 B. 呈交的文件必须是由制造厂商准备或制造厂商在当地的代表机构准备并清楚地印有制造厂商和其代表机构的名字。 C. 标准产品之列灯具: a) 一份带有防伪造金属反光印章的产品证书以及所有要求审批的申请文件。 b) 灯具含有多于一个灯罩时,呈交的订货图纸应包括各灯罩及固定灯罩的各部件的外形尺寸。 D. 非标产品类灯具,如客户订造、改装、直线连续安装灯具,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蜡纸图。这些图纸上应画有灯具结构详图、直线连续安装灯具的长度、灯泡外形、电源输入装置安装位置、镇流器安装位置、吊装式灯具的吊杆(线)安装位置、灯具表面材质、以及灯具各部件材质表。图纸必须是按比例的。安装单位应向制造厂商提供所有作安装直线连续安装灯具用的墙壁顶部藏灯凹处现场实际外形尺寸。如果需要安装墙壁投射反光元件或挡光板,图纸应表示出灯具与墙壁或相邻垂直面之间关系。 2 E. 以上段落A 到C 中提到的呈交文件,制造厂商应在收到定单后的两星期内提供。所有呈交文件应清楚地注有其项目的名字和灯具的型号。 F. 业主将会核实所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全,如果不够齐全,业主有权向施工单位索取订货图纸。 G. 本工程泛光照明承包商还应呈交下述文件,并经业主确认: 控制系统线路图及施工详图。 灯具安装节点详图。 灯光控制系统图。 3、一般材料的要求 A. 灯具内各部件的装配和接线应在制造厂内完成,并应配以必须的灯座、镇流器、连线、挡光元件、反光元件、管道、镜片、及其他灯具安装所需之部件。 B. 照明灯具内各元部件应有密封外壳保护。无外壳保护的金属连接部分应是焊接、用焊接材料填满焊缝、表面光滑、不漏光。白炽灯具应由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