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分部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福建红建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黄振坤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周宁县国税局业务综合楼 的砼浇捣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周宁县国税局业务综合楼 2、 工程地点: 周宁县狮城镇 3、 承包内容:所有本工程的泥水分部工程
甲方提供 1台 J350搅拌机、砂浆机、垂直运输工具、 其余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4、 承包方式:实行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
5、 承包单价: a.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 50 元/m2 (包括±0
000其以上全部工作内容),补助车费及误工费 5万元,桩心、承台、地梁、地下室底板和墙柱砼施工为 50 元/ m3 ,如有增减工作内容单价见附表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 a、 提供电源、水源、工具间一间及垂直运输工具; 1 b、 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c、 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对乙方施工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乙方 : a、 根据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施工,保证甲方进度顺利完成; b、 服从甲方现场统一管理和指挥,做到工完场清,遵守甲方、业主和监理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c、 进入本工地的工人必须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持身份证、就业证、婚育证、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d、 乙方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e、 甲方提供 3盏 1000瓦太阳灯的灯架及电缆,不足部分及灯管由乙方自备,工程结束后归还
f、 甲方提供走道板乙方自行搭设
g、 提供砂石配料机和铲车在砼浇筑中使用
三、质量要求 乙方要严格按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