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一)特级护理分级标准院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1
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间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记录时间最长不超过 4小时)
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
24 小时有专业护士负责
治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
抢救药品、设施准备到位
(二)一级护理分级标准(1)一级护理 I 类院病情危重
(2)—级护理 II 类院生活不能自理
(3)一级护理 III 类院自己能活动,但病情不容许活动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1)一级护理 I 类: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可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或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问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2)一级护理 II 类:① 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② 于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3)一级护理 III 类:① 根据病情观察记录(具体内容、时间严格执行护理记录书写规范要求);② 于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③ 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二级护理分级标准:病情恢复期,可自由活动或部分生活能自理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根据疾病需要,按时完成健康指导
(四)一级、二级护理患者基本生活需要标准1
个人清洁:① 头发清洁,梳理整齐;② 面部清洁;③ 口腔清洁,无异味;④ 皮肤清洁,无血迹等;⑤ 会阴清洁,每日会阴擦洗 1〜2 次;⑥ 手足清洁,指(趾)甲长短适宜,甲下无污垢;⑦ 新患者应 24 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
床单位清洁:① 床单、被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