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确保转科、转院工作顺利进行,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在执行患者转科及转院时的制度保障和流程控制。3 要求3.1 转科制度3.1.1 当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发现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向医疗组长汇报(非常规工作时间向二线班汇报)后,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根据需要可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3.1.2 对患者病情评估,科室间出现分歧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并与相应专科科主任衔接,确保转科畅通。3.1.3 科主任间衔接有障碍时,为确保患者安全,确需转科又不能及时转科时,应及时向医院医务部汇报,由医务部进行协调或组织大会诊进行综合评估。“非常规工作时间”向总值班汇报,总值班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功时,总值班向医务部应班人员汇报进行协调。3.1.4 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患者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患者按《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处理。非常规工作时间转科时,应做好病区安全,并与二线值班医师沟通,确认转运医护人员进行转运。3.1.5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执行。接诊后医师、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师在患者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3.1.6 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做好药品交接。患者转人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人医嘱时,临时医嘱未使用完的药品转出科室护士负责在当日或次日做退药处理。3.1.7 病历书写要求3.1.7.1 转出科室病历书写人院 2 小时以内转科者(时间以入院时间到转入科室的时间小于 2 小时为准),转出科室应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对会诊意见进行记录和处置记录、其他临床已经实施的治疗需要单独记录的各项记录和转科记录。入院记录由转入科室书写。3.1.7.2 人院后超过 2 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室医生转出前的全部病历记录。住院 2 天(含 2 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住院 3 天(含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