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XX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省委组织部给我县下达了67 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指标
到目前为止,省选聘办已完成了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等工作,并按选聘计划数1:的比例确定了92名进入我县第一批考察名单
根据省选聘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特制定我县 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20XX 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成立××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组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工作
发布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
由县选聘办公室在6 月 25日前向省选聘办确定的第一批考察对象发布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复审要求,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时间、地点,考察组人员组成情况等需要公告的内容
从6 月 26 日起到 7 月 5 日前第一批考察对象向县选聘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考察组开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认真对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党员介绍信、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或学校证明等原件进行核查
其中,关于是否为校级以上 “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级别认定,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 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