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铁塔维保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负责人:乙方(维保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第 1 条 主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支持的基础上, 通过友好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通信铁塔维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 2 条 双方基本信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函件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电话第 3 条 变更第 2 条中乙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该书面通知须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若有变更,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第 4 条 合同标的1、甲方向乙方采购服务为:通信铁塔维保服务。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服务范围(地点):见合同约定。4、服务范围(工作内容):见合同约定。第 5 条 合同价款1、服务费用(即维保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格;适用专用增值税率 %。2、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服务终止后日内付清余款。第 6 条 通信铁塔维保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铁塔定期检修、临时任务及故障抢修三种服务方式。6.1 定期检修服务定期检修是对铁塔进行有计划的周期性检查维修,保持铁塔强度、预防铁塔倾斜和倒塌。每年对维保服务范围内的通信铁塔进行2 次定期检修,其中对集包线呼和浩特西(含)至包头(不含)既有29 座曾加挂视频装置的基站铁塔每年进行 4 次定期检修。定期检修内容及质量标准:6.1.1 在小于二级风、阴天或清晨阳光未照射塔体时,采用经炜仪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对塔体结构进行垂直度检测,自立钢塔架塔身垂直度应<1/1000 塔 高,单管塔、桅杆中心垂直度偏差<1/750。6.1.2 全塔结构件无弯曲、扭曲、开裂变形。构件的弯曲矢高允许偏差应小于构件长度的 1/1000,且不应大于 5mm。6.1.3 塔身螺栓连接无松动、缺失。抽查全塔连接节点数的10%,且检查连接节点数不应少于3 个;用扭矩扳手对全塔螺栓紧固一遍,其紧固力矩宜满足要求见附表 1;螺栓、螺母缺失应按原螺栓、螺母规格补齐。6.1.4 塔体构件、焊缝、锚栓、螺栓、螺母等防腐涂层无锈蚀。热浸镀锌锌层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