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2005)苏民三终字第007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启东三上发展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170号
法定代表人高飞,启东三上发展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妙春,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克峰,上海天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启东市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新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松林,启东市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利忠,启东市天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启东三上发展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上发展公司)为与启东市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机械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通中民三初字第00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05年6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7月6日、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三上发展公司委托代理人朱妙春、刘克峰,运输机械厂委托代理人黄利忠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查明以下事实:1、1994年初,启东机械厂在参考国外先进样机的基础上,成功研制了可在0°-90°之间自由移动的螺旋输送机,并将其命名为LSY型螺旋输送机
1994年2月,该厂研制的LSY型螺旋输送机分别通过了启东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江苏省机械工业厅组织的新产品鉴定
1994年6月30日,以启东机械厂和启东电机厂为核心层,与其他企业组建了启东三上机电制造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上集团公司),启东机械厂与启东电机厂同时注销
1997年12月,三上集团公司分立为电机厂和机械厂
1998年3月13日启东市经济委员会批复同意三上集团公司分立为启东三上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上电机公司)和启东机械厂
启东机械厂于1998年1月8日、三上电机公司于1998年1月6日分别领取了营业执照
启东机械厂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