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重庆市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复习题一、填空题01. 根据《侵权责任法》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在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02. 根据《侵权责任法》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03. 根据《侵权责任法》 ,连带责任人在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之后,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04. 根据《侵权责任法》 ,侵权损害赔偿费用在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担保。05. 根据《侵权责任法》 ,损害如果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而造成,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06. 根据《侵权责任法》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而无法对自己行为进行控制,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07. 根据《侵权责任法》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08. 根据《侵权责任法》 ,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09.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10.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1.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12. 根据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禁止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13.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禁止搞劳民伤财的 “形象工程” 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14.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诸如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 / 11 15.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诸如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16.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禁止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诸如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7. 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中提到,重庆要坚持走内陆开放型经济道路。18. 根据《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北部新区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集约化开放的管理机制和运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