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合规管理的和谐金融创新与合规管理的和谐【内容摘要】金融创新是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但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既能给银行带来效益又会是银行面临前所未见的风险。 而合规管理是控制金融创新所带来风险的有效手段。二者相辅相成, 既独立又统一。 本文通过哲学中的矛盾分析方法, 揭示出金融创新与合规管理二者是一种矛盾关系, 并引用了金融生态学的角度强调二者之间需要和谐的关系,最后就怎样做到二者的和谐提出建议。【关键词】 金融创新合规管理和谐 金融生态自我国金融正式对外开放以来,中资银行积极备战, 除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外, 产品开发的创新度也越来越高,试图保持在本土的优势。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 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与合规管理两者之间的倾斜显得比较微妙。在经历了08 年金融海潇之后,金融监管机构向金融经营机构提出了 “以坚守合规底线为前提,积极金融创新” 的新要求。这既是新要求,同时也是金融机构发展的新思路。因此,要把握好这一新思路必须理解和处理好合规管理与金融创新的关系。2004 年以来,花旗集团因在本土销售世通公司债务时隐瞒风险以及帮助安然公司做假账而遭受罚款和集体诉讼;在日本因涉嫌从事洗钱等多项违法业务被日本金融厅勒令关闭其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在欧洲市场违规买卖欧洲国债,使其面临多个欧洲国家的处罚和诉讼。由于这些违规案件, 花旗集团屡次受到各国监管当局的严厉处罚和警告,由此导致的罚款和诉讼, 不但造成了自己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其遭受了空前的信誉危机。 花旗集团因为违规付出的沉重代价已经促进其进一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同时也给同业提供了足够的警示。从花旗案例中可以看出, 花旗集团的违规经营, 更多的是为了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因而需要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而创新中触犯了各国的监管法规。 因此,从这一角度上讲, 合规风险管理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合规管理与金融创新的矛盾。一、合规管理与金融创新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马克思哲学中矛盾的理解是,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和统一。同时,矛盾双方是不可分割的,且不仅存在于事物内部,还存在于事物与事物之间。(一)两者是对立的关系。商业银行的性质首先决定了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经营目标, 银行不得不进行业务创新, 因为只有创新能带来最大的效益; 同时银行不能一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