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承国选厂领导通过市场调研并结合武安市铁矿资源优势,决定引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年产 50kt 铁精粉项目
拟建厂址位于武安市午汲镇温村北800m处
项目占地面积10566m2,其中生产区 4610m2;拟选生产区南侧的荒沟作为尾矿库,面积为 5956m2
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邯郸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 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专项报告,为此武安市承国选厂委托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环保工程所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 我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厂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搜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安市承国选厂年产50kt 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审版)
2004 年 10 月 20 日,邯郸市环保局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该专项评价进行了审查,我所根据审查意见对专项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编制完成了本项目专项评价报批版
在专项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使环评工作顺利完成, 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 评价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26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0 次会议通过,2002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98)253 号令 );1
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发【 1996】31 号文);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 次会议通过,2002
6《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2001
7《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 次会议通过,1996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