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集团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2、促进新进员工与企业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企业。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集团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集团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3、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集团相关福利规定执行。三、试用期管理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四、试用期考核1、考核组织及周期(1)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2)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2、考核办法与形式(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2)工作计划考核为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试用期员工在每月28日前根据岗位安排及领导要求,编排次月工作计划及指标,经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执行(入职当月由直接领导编排)。次月25前根据工作计划核定完成情况,并由员工所属职级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评价。(3)综合评估为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每月25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综合评估表相关内容对员工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30前总考核成绩,由员工直接领导对员工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4)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员工直接上级汇总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辞退)的依据。3、考核结果处理(1)员工试用期内两次以上出现未完成核定的工作计划情况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集团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集团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酌情考虑为该员工转岗。根据该员工“能力指标”与“态度指标”得分,结合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70分及以上的,视为胜任岗位要求予以转正。(4)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集团重点培养人才队伍。4、考核面谈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内,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1)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集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3)对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考核面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五、试用期转正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递交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转正。六、附则1、本办法由集团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