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理工作查对制度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1.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通过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 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 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 密封铝盖有无松动; 输液袋有无漏水; 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同时,护理部要协同医院药学部,根据药物说明书,法律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合禁忌表。 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24]438 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加确认。手术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 8 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 CT、X 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