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训练实施制度 教育训练成果评价办法1
制定目的为更好地达成在职训练目的改善工作,增进效能,建立科学化、制度化、数据化之管理模式,培育积极进取的工作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凡隶属本公司内职工之在职训练考核,均依照本办法所法律规范的体制管理
权责单位(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管理部门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公司内训练1
考核成绩分类(1)智能成绩:依测试及心得报告评定,占 80%(2)操行成绩:依出勤及上课精神评定,占 20%1
成绩评定标准(1)智能成绩(由授课讲师评定):① 课前准备测试,占 10%② 随堂测试,占 10%③ 口头测试,占 10%④ 结训测试,占 50%(2)操行成绩(由管理单位评定):违反上课规定者,每次得扣 5%以上(3)总成绩须达 70%以上者为及格
训练罚则(1)无故未参加训练者,除以旷职论及列入年度考绩扣格外,并应由管理单位另行安排补训
(2)凡参加公司内之训练成绩未达标准者,应适时经予补训并列入年度考绩扣分
(3)受训人员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并由管理单位归档存查,作为个人升迁之重要参考依据
公司外训练1
考核成绩分类(1)受训主办机构颁发之受训证明文件(结训证书等),占 65%
(2)派外受训人员应于结训后缴交之《训练心得报告》,占 35%
成绩成绩标准总成绩须达 70%以上者为及格
训练罚则(1)训练心得报告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年终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凡参加公司内之训练成绩未达标准者(或未取得结业证书标准者),应适时经予补训并列入年度考绩扣分,补训的费用自理
(3)受训人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