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铁路客专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专工程承包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验收第三条验收程序(一)拌合站建设前,承包单位应先将拌合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核备后实施
(二)拌合站建设后, 达到相关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监理部初验
(三)拌合站初验合格后, 初验结果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客专公司工管部、 安质部将适时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 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正式验收流程 :由拌合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合站建设情况,验收组对拌合站所有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问题情况, 确定结论评价
对可以使用的, 监理部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2 报铁路客专公司核准使用; 对结论为不可以使用的, 问题整改后由承包单位自验,再走初验程序
第四条验收标准(一)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 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验收,具体详见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附件2)
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
(二)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主控)和一般项目(一般),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见附件3: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检查表)
合格标准为:1
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 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
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