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9 页银联卡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规则【最新资料, 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第 2 页 共 19 页银联卡 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规则(中国银联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了规范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以下简称商户)及收单专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专业化机构)的风险管理,维护银联卡跨行网络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则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加入银联POS网络的成员机构、专业化机构和商户
若收单业务由多个机构(包括收单机构、专业化机构、结算银行)等共同参与完成,各参与机构之间风险责任的划分应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及分润情况在合作协议中协商确定,不在本规则规定范围之内
对于网购、电购、邮购商户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则,将另行制订
第二章商户准入规定1 禁入商户类型收单机构禁止发展下列商户:1
1 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1
2 特殊行业商户:包括本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1
3可疑商户:商户或商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已被列入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1
4 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收单机构所在国的商户
2 违规处理2
1 商户收单机构违反本章第1 条规定的,一经调查确认,中国银联将暂停该商户的银联卡交易转接,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收单机构立即终止该商户的银联卡交易,同时将该商户及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不良信息共享系统
自书面通知发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收单机构未提交任何理由,且仍未终止该商户银联卡交易的,中国银联将终止该商户的银联卡交易转接,并将该商户及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列入中国银联不良信息共享系统
2 收单机构2
1 收单机构违反本章第1
2 条的,中国银联将建议董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收单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