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委托运营及管理合同锅炉委托运营及管理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揽方):经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及附属设备交由乙方运营管理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保证锅炉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二、价格(价格单位:元 /月)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总价备注总计三、甲方责任与权利1
甲方提供的设备、房屋、场地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程、规则、标准的要求;2
甲方免费提供的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符合国家现行的规程和技术标准;3
甲方应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4
在锅炉运行期间,如有乙方提出的合理供给部件、物资要求,应及时供给;5
甲方应在每月的10 日前支付给乙方当期的全额运营款;6
甲方有权监督锅炉运营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1
乙方配备的人员、物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程、规则、标准的要求;2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法规操作运营锅炉,保证锅炉安全,对锅炉安全运行负全责;3
乙方司炉人员应安全生产,合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4
乙方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遵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5
乙方在锅炉运行期间,应维护保养好锅炉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锅炉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给甲方本月的运营费用全额发票;7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8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甲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 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质量保证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证热水和蒸汽的按时供给;2
乙方应供汽压力应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