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专用 - 内部物品管理规范门店专用 - 内部物品管理规范易损耗物品管理办法一、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200— 500 元/ 次或开除处理,如情节严重并可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 元,包括厨房内的马斗等用品
三、各部各区员工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四、如已知某物品或设施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或上锁,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 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六、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七、若有发现故意损坏设备、 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
但语气要委婉, 不得对客人无礼
九、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 家私及各种设备设施
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内部赔偿方案实施
十、门店各部各区域的小库和出品部的物料库内的所有物品的管理必须按类、规格、轻重、生、熟等整齐摆放并张贴明显的类别标识
如未按要求管理将对所属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十一、如因物品管理不善造成物品浪费、丢失(员工私拿物品也将追究),负责人将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相应严肃处理
十二、门店将利用物品管理系统来对本门店各部的物品物料进行正规化管理,每月可由系统自动统计出各部的物品使用量,以此来控制物品的管理
和负责人应严格存放好自己区域的领料单据,每天将领用的单据录入管理系统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单据丢失将对负责人进行处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目的: 为了保障门店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