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 2024 年女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女大学生 村官 调研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妇联组织各市县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省在岗女大学生 村官 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女大学生 村官 基本情况 xx 省目前共有女大学生 村官 xx 名,占大学生 村官 总数的 xx%。其中本省户籍 229 名,外省户籍 4 人;21-25 岁的 xx 人,26-30 岁的 xx 人,30 岁以上的xx 人;本科学历的有 xx 人,大专学历的 xx 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xx 人,共青团员 xx 人,其他 xx 人;已婚 xx 人,未婚 xx 名;在村党组织任职的 xx 人,在村委会任职的 xx 人(其中 2 名女 村官 在村 两委 都有任职)。 二、女大学生 村官 工作、生活现状 (一)海南省针对大学生 村官 特别是女大学生 村官 出台的有关政策 省委组织部出台《海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1.大学生 村官 为 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 3 年。任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录用为本县(市、区)乡镇公务员;2.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每人 20xx 元的一次性安置费;3.在村任职期间,根据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障;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同时,省委组织部下发 《关于为大学生 村官 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在为大学生 村官 统一办理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的基础上,再办理综合保险(包括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四项保险),切实解决大学生 村官 的后顾之忧。 各市县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仔细落实大学生 村官 的各项待遇和保障,加强对大学生 村官 尤其是女大学生 村官 的管理。如海口市参照公务员标准,及时把大学生 村官 工作、生活补贴和安置费拨到各镇帐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下发了《关于为大学生 村官 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海口市选调(聘)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大学生 村官 办理了工伤、基本医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