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宋书记汇报材料虎林市人民法院2011年12月9日尊敬的宋书记:现将虎林法院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概况虎林法院成立于1949年,当时称虎林县人民法院
1996年虎林撤县建市后称虎林市人民法院
现设有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法庭办)、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2个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设有执法检查室、督察办两个内设机构
派出杨岗法庭、虎头法庭、伟光法庭和东方红法庭四个人民法庭
现有班子成员7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执行局长1人、政工科长1人、审委会专职委员1人
省编委核定人员编制74人,实有干警68人,其中:法官36人,占52
94%;法警4人,占5
88%;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28人,占41
另聘有保安、司机、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人员42人
虎林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虎林镇北兴路,初建于1996年,改扩建于2005年,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8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车库、食堂、活动室等附属设施面积338平方米
建有4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判庭,设有微机网络(内部局域网和因特网)、集团电话、LED显示和电子安检等办公系统,配备公用微机80台、车辆28台及各种警用器械30余台(套)
2007年以来,我院年平均受理案件2300件左右,结案率均在98%以上,为维护虎林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先1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先进单位、正规化建设先进集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鸡西市文明单位标兵、政法先进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鸡西中院评为优秀法院;被虎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20余次
二、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