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机动车辆管理方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平安,不断提高后勤保障实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平安第一、优质服务、保证重点、节约高效”,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对本局公用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部门领导详细管、办公室进行动态监督”的机动车辆管理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把车辆管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平安工作当做重中之重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管理、检查、考核、追究的各项规则制度。 第四条 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真正实现“四个确保”、“四个做到”的目标,即:确保局领导办公用车,确保检验检疫业务用车,确保行政办公用车,确保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公务用车;做到平安正点,做到服务热烈,做到节约高效,做到各方满意。 第五条 机动车辆管理状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发生问题,除根据本方法的相关规定处置外,还要根据目标管理考核方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二章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第六条 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对机动车辆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平安教导。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建全并有效落实各项规则制度,准时传达有关车辆平安方面的文件和指示,促使驾驶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平安意识,做到懂法知规,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技术水平,服务水平,进而把涉及平安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年检。 1、检查驾驶员是否有违章记录; 2、身体健康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驾驶证的审核; 4、行车执照的审核; 5、其他内容。 (三)换证。 按车型和年限的要求及规定更换驾驶证。 (四)车辆停放。 严格执行车辆集中停放规定,实行动态方式检查车辆停放执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准时进行批判和整改。 (五)车辆购置。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技术情况和有关车辆使用等规定,准时提出车辆购置方案。 (六)车辆报废。 根据车辆使用的年限、行驶里程、技术情况,按国家有关各类车辆报废规定,向局党组提出报废申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七)车辆保险。 根据藏匿、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资质较强、管理法律规范、服务到位、价格合理的选择要求,向分管局领导提出车辆保险方案,经局党组集体审定后实施。 (八)车辆借用。 未经局党组审批,不得将机动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将机动车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