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乡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森林特防期内(当前 1 月 10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的森林防火责任,切实抓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矩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各村每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缴纳森林防火保证金 1000 元
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嘉奖 1000 元;发生森林火灾的,保证金一律转为森林防火经费
第二条加大森林防火宣扬力度
实行进组入户宣扬,张贴宣扬标语,制定永远标语、广播、各种会议布置等方式,大肆宣扬森林防火工作,对《禁火令》发放要做到 100%到位
第三条严格一切野外用火管理
对确需生产用火的,履行书面审批制度,并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同时指派驻村干部、林管站、村组干部到场监管,确保不引发森林火灾
对野外违规用火或经审批后防范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每发生一起扣除该村工作经费 500 元
第四条乡村要组建野外火源巡逻巡查队伍,并配备交通工具和数码相机等须要装备,在高火险天气内天天进行巡逻,并做好记下
发觉野外违规用火的,要准时将涉火肇事者扭送到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对发觉涉火肇事者不扭送的乡村干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第五条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要准时组织扑火队上山扑火,村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林管站工作人员必需准时赶往火灾现场帮助
对未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据规定时间和要求赶赴火灾现场的,每次扣林管站长、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 500 元;出现重大事故,由市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条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 30 亩以上的,扣除该村工作经费 1000 元;一次森林过火有林地面积 150 亩以上的,扣除该村工作经费 3000 元,给予支书、主任书面诫勉谈话;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 750 亩以上的,扣除工作经费 5000 元,支书、主任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