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法理学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1、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提供的不是法的具体、实用的知识,而是法的抽象的、基础的理论,是一定时代的法的精神理念的表达
2、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首先,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
法理学所提供的科学理论往往构成人们进一步认识与理解法律现象的科学思路和方法
其次,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正确与否对法学研究至关重要
3、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首先,法理学深受一定意识形态的影响
其次,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法理学提出的法的一般理论,是对法的基本理论的本质性理解和导向性阐释,体现了法学的总体性精神结构和独立自主的挂念特征,是整个法学的根基和灵魂
二、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特征
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的核心是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其典型的表达形式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以及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主义等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成为西方法理学的三大主流学派
三、简述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法理学的作用不是在个别问题和具体的细枝末节上,而是表现在如何认识法律现象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涉及关于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的全局性、整体性、根本性的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不同于其他学派的根本特征
意义:1、马克思主义关于思维和存在,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的理论对于认识法律现象的性质具有认识论的根本意义
2、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为理解法律现象的历史发展,剖析法律现象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奠定了理论框架
3、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和阶级分析的方法为认识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