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猎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平安生产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猎取、识别、更新法律、规矩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 安检办负责平安生产法律、规矩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 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安检办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扬适用的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 3.3 安检办负责组织技术、制造、管理相关部门对收集、识别的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进行符 合性评价。 3.4 安检办指导、督促各部门对适用与公司运行的平安生产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 相关部门对日常猎取的平安生产相关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准时传递到环境保安部。 3.6 安检办负责编写公司的平安生产规则制度。 3.7 各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平安操作规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8 安检办负责对收集的、适合公司运营的平安生产法律、规矩、标准向员工进行传递和教导。 4 工作程序 4.1 猎取途径 4.1.1 由安检办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猎取国家的平安生产法律规矩、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管理部收集收拾。 4.1.3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应准时报送环境保安部,以便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 识别和评审 4.2.1 由安检办负责、协同技术、制造、管理部共同识别适用的法律、规矩、标准和其它要求。 识别依据: ① 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全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② 结合法律规矩的最新内容及版本; ③ 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规矩、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 安检办组织技术、制造、管理部门对猎取和识别的法律、规矩、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对确认结果编制《适用法律、规矩及其他要求清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3 更 新 4.3.1 当现行法律、规矩、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准时识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3.2 安检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规矩、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猎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准时进行法律、规矩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 法律、规矩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 安检办须将适用的法律、规矩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