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登记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 系 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工 程 名 称建筑面积结 构 层 数工程造价
开 工 日 期竣工日期企 业 名 称资质等级法 人 代 表企业性质企 业 地 址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职称、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编制人职称(职务)审核人职称(职务)针对工程特点拟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附页说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哪一级制定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分册情况有(无)上年审验结果上年事故情况本工程使用外包工情况和采取的管理措施本 工 程安全生产目标本 工 程创建文明工地目标企业自审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退回施工企业两份,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此表一式三份, 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生效
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一、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监督机构安全评价本工程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
本工程安全情况(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语:(盖 章)年月日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施工企业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