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XX 年 11 月 7 日省人民政府第 19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xxxx 分享的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酬劳。 第三条劳动者在依法履行劳动义务后,享有获得劳动酬劳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工资。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列支的工资不得用于非工资性支出。 第七条用人单位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协商形式,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 实行集体协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方代表就工资支付有关问题进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支付内容。工资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九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劳动者本人的帐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编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