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炸物品生产储运要防雷击花炮在储运中遇雷击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如,1987 年 5 月 24 日 7 时 56 分,广西省合浦县钢管镇爆竹一厂烟花车间,因雷击发生爆炸,正在操作的 5 名工人,当场炸死 2 人,3 人被炸成重伤,抢法无效而死亡
该车间和一间库房炸毁、烧掉一批成品、半成品,烟花损失 4 万余元
2000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 时 30 分左右,正下着大雨,电闪雷鸣,在广东省来县葛村村民林平的一间小土屋里有六七人正在避雨,突然一团火球滚进土屋,接着一声巨响,土屋中约 30 挂鞭炮遇雷击爆炸,有 3 人当场死亡,3 人受伤,土屋倒塌
2024 年 8 月 1 日下午,浙江省桐庐一家花炮厂仓库被雷电击中,发生爆炸,造成厂房和周围居民损坏,附近 10 余名村民被破裂的玻璃划伤,但均无生命危险
令人庆幸的是,发生爆炸时,该厂因高温停产,近 300 名工人已经全部回家,要不然的话,爆炸时数百名工人在厂里工作,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再说两起炸药遭雷击爆炸事故,1977 年 7 月,前苏联设在柏林的一弹药库遭雷击,炮弹横飞几个小时之久,死亡 340 余人
1998 年 8 月 22 日晚上 9 时许,湖北省襄樊市西部南樟县物资局化建公司的一座炸药库,由于闪电,电波击中雷管引爆炸药,根据当时该县县委办公室提供的信息称,爆炸中 81 人受伤,1 人死亡;96 间民房被毁,768 间房屋受损,爆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 450 万元
假如不是救援措施得力,伤亡损失将会更加惨重
根据《民用爆破材厂设计安全法律规范》和《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的规定,凡是制造、储存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的生产工房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均属于一类工业建筑物,应根据法律规范要求构筑完整的雷电防护系统,并列为重要项目进行设计和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