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经主管校长批准)为加强我校的研究生教育,优化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配合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改革,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规范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制定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三助”岗位说明1
助研: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
如承担科学实验、工程设计、文献检索、编制程序、设备维修与调试、技术后勤、社会调查等
助教:指研究生在完成必要的教学实践任务以外,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上习题课、协助指导生产实习等
助管:指研究生兼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
(二)“三助”工作的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办公室)负责拟订“三助”工作的整体方案,协调各院(系)及各有关部门开展“三助”工作,督促落实学校设立的助教、助管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及考核
(三)“三助”岗位设置1
岗位数量为200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2400个“三助”岗位(其中助研约1900个、助教约250个、助管约250个),助学金为0
4万元/年·岗;为200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设置约650个助研岗位,助学金为0
8万元/年·岗
同时面向相关院(系)和部门设置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为0
4万元/年·岗
2.岗位来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担任其导师的助研,由导师聘任,各方权利与义务由《同济大学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确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助研岗位由其导师,或经导师同意由其他教师聘任
研究生的助教岗位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助管岗位由学校党委、行政、后勤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原则上岗位设置时间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