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项 目 合 伙 协 议 书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年月日于签订
2 项 目 合 伙 协 议 书甲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现住地(文书送达指定地) :个人开户行、账号:乙方: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现住地(文书送达指定地) :个人开户行、账号:丙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现住地(文书送达指定地) :个人开户行、账号:丁方: 中山市菲昂灯饰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并经丁方同意,决定租用丁方厂房并在丁方 名 下 成 立 独 立 于 丁 方 的事 业 部 共 同 经营
项目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总投资额:二、合作方式2
1 甲、乙、丙三方总出资额为5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25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50%;乙方出资 5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
3 资 2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
2 丁方同意该项目对外为丁方下属事业部,对外经营以丁方名义进行;丁方为该项目提供独立的办公地点,该项目每月向丁方缴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共计元
3 丁方提供的办公地点位于,办公地点总面积不低于:
三、合作期限3
1 经以上四方协商同意,该项目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合作期满十五日内,以上四方应共同协商续签本协议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4
1 经以上各方协商一致,丁方不参与该项目的盈利分配,甲、乙、丙三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盈利, 即分配盈利的比例依次为: 甲方 50%、乙方 10%、丙方 40%
2 盈利分配期限为每季度分配一次且须在全部盈利扣除20%作为法定准备积金、 10%作为员工福利积金后再对剩余的盈利进行分配
3 如该项目的法定准备积金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