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1.1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1.1 品目名称医疗设备1.1.2 数量壁挂式空气消毒机:一台移动式空气消毒机:一台病员推车:一台无菌器械柜:四台药品柜:一台除颤仪:一台监护仪:二台动态心电记录仪:二台动态血压记录仪:二台十二道心电图机:一台中频治疗仪:一台生物显微镜:一台离心机:一台煎药机:一台中药架:二个西药架:三个牙科治疗机:一个1.1.3 用途的简要说明壁挂式空气消毒机:用于病区环境消毒。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用于病区环境消毒。病员推车:用于病员转移。无菌器械柜:医用物品存放。药品柜:药品存放。除颤仪:用于心脏除颤。监护仪:用于监测病人人体生理参数。动态心电记录仪:收集心脏生理电信号,为诊断提供依据。动态血压记录仪:收集血压数据,为诊断提供依据。十二道心电图机:收集心脏生理电信号,为诊断提供依据。中频治疗仪:用于神经肌肉类疾病的康复治疗。生物显微镜:用于检验技术辅助。离心机:用于检验技术辅助。煎药机:用于中药煎制。中药架:用于存放中药。西药架:用于存放西药。牙科治疗机:用于口腔疾病检查及治疗。1.1.4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详见附件一。1.1.5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一。1.1.6 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川财采〔 2015〕32 号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1.2履约要求1.2.1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要求。1.2.2 交货时间详见附件二。1.2.3 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甲方在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给乙方;2、货物/ 材料到达施工现场, 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给乙方;3、安装调试完毕后,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甲方在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5 %给乙方,并以验收合格日作为质保期开始日;4、合同总价的 5%作为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项目验收 1 年内支付给中标人。1.2.4 质量保证期详见附件二。1.2.5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 含培训 ) 要求详见附件二。1.2.6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1.2.7 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保证整个活动实施的一切费用。1.2.8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34000 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的, 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其所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