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部 劳 务 纠 纷 应 急预 案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工程项目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编制人:职务(职称)编制日期编制人:职务(职称)编制日期编制人:职务(职称)编制日期批准部门:(章)**********有限公司1、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1)指导思想:项目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工作放在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 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 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1 号)《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动部发(1993)246号)2、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阶段及基本任务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1)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所要劳务费、材料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的;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的;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的;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办公地点或围堵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的
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的;外施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的
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