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车间运行奖惩条例 为了法律规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理 二.适用范围:木工,海绵,车裁,扪皮,包装,仓库等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励实行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一).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二).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优先提干或记功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突出事迹;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4.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5.提干记功程序:①组长主管提名②厂长审核③名单递交行政部—总经理审批; (三).奖励 1.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耗材和原材料的员工,按节约费用 20℅给予奖励; 2.生产车间达到计划月产值,员工生产产品合格率达 98℅,奖励 50 元; 3.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不奖不罚; 4.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产品扩大化者,给予 10 元奖励; 5.由于加班加点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计件或加班费已计算不在执行;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每人每天 10-20 元; 7.各部门连续 3 个月达成质量目标,给予该部门奖励 500 元; 8.各职能部门责任事故,每月底于 2 次,奖励 200 元; (四)处罚 1.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生产主管罚款 100 元,配合班组人员罚款 50 元; 2.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工作,对当事人罚款 20 元; 3.违反车间或厂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一次罚款 10 元; 4.未经主管同意,将材料或半产品带出车间者,上报行政处理并罚款材料成本的 2 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