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采用“七步工作法”考评干部实绩获取真实民意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的实绩是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实践中所做出的实实在在的成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检验干部是否优秀的“试金石”,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中坚持充分走群众路线,科学获取真实民意,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摆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吉县县委按照“体现科学发展、注重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思路,采取实绩总结、张榜公示、述职述诺、群众质询、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实地查看、量化排队等程序考核干部实绩,探索出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能有效运用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新机制。一、基本做法实绩公示----突出重点、准确真实。每次考核工作实施前,由各单位将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来取得的实绩采取张榜公布的办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领导班子实绩公示重点突出主要职能、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的项目工程1进展情况、承诺的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内容。领导干部的实绩公示突出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及成效等内容。为确保公示的实绩定位准确,客观真实,我们严把“三道关口”,一是单位党组织审查。在同一中心工作中,领导干部自身的具体参与程度要以具体事例阐释为主,有效地避免了“大锅饭”;二是组织部门审核。对实绩公示从形式到内容都要严格审核,力避空话、套话、虚话,杜绝走形式;三是群众监督。设立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实事述职----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按照考评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考评领导干部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考核对象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实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述职。述职以实事为主,主要讲个人在完成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承诺的实事方面所做的努力、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范围确定上突出参与层面的多元化。县直单位由分管领导、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系统内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普通群众代表参加;乡镇由县包乡领导,乡镇机关全体人员、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农村两委主干,部分县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农村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群众质询----释疑解惑、现场答复。在听取述职之后,由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干部群众对一些自己感到不满意、不了解以及2不清楚的问题,向述职对象当面提出质询。质询不事先设置问题和确定质询人。由述职说事人现场对群众提出的质询做出解释和答复。同时,考核组也可根据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点名问询或点题问询。民主评议----合理设定、拉开档次。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设置评议内容和评价要点,领导干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评价要点。评议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同时规定,党政正职、副职和其他领导干部三个层次的最高分均不得超过99分,每两名之间分值差距不能少于3分。在评议中,如果有三分之一以上票达不到此要求,重新组织进行评议,从而确保考核评出优劣评出民意、拉开档次。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考核组还要征求县级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正职、单位主要领导对副职和其他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个别谈话----公正评价、再次推荐。个别谈话推荐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认知程度,同时按考核评价等次和标准进行谈话推荐。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相同。人数一般应达到30人以上,不足30人的全部进行个别谈话。通过个别谈话,力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一个更加客观的认识和公正的评价。实地查看----深入了解、调查验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向群众承诺的实事兑现情3况,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等办法进行深入了解和验证。同时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和形象的社会评价开展民意调查。参加民意调查的人员范围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