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礼品礼金上交管理规定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XXX 关于 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XXX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联社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区联社的有关规定,结合 XXX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指日常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日常往来中,一律不准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第 1 页 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 XXX 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
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XXX 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
具体要求是:凡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超过 200 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 200 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
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 XXX 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
XXX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附表 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 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 XXX 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 2 页 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
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 XXX 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