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3.2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法律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3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 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3.5 公司生产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法律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3.6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除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4.管理规定 4.1 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划分 1)20 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连续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及除尘器内部 b.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内部的加工部位 c. 抛丸喷砂设备内部的抛丸喷砂加工部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21 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一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 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作业区域 b. 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c. 假如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3)22 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二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b.抛丸喷砂设备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c.持续进行铝镁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加工部位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d.铝镁制品抛光采纳动力工具的手工作业的作业区域;e.假如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4.2 粉尘防爆区的安全管理 1)抛光车间,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