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存放物品保证书 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厂内临时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易燃易爆物品在厂内临时存放时发生着火、爆炸、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3、职责: 3
1 车间负责本辖区内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期间的标准化堆放及安全管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计划科、材料供应站进行处理
2 计划科、材料供应站根据车间上报的易燃易爆品的存放情况,负责与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按时或定期对临时存放物品进行对外处理
3 安全环保科负责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
1 本规定所称临时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等性质、在临时存放期间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对人员和装置构成威胁的物品
2 选择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必须保证场地开阔,其周围应有消防通道、消防井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临时存放点还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
3 临时存放点应远离厂房、罐区、电缆桥架、管廊等
且与上述地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30 米,与马路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10 米
临时存放点及其附近的下水井应严密封闭
4 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混放或同时存放,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储藏室
5 临时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分区存放,并作好标识
6 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车间必须及时向安全环保科进行申报登记,并作好安全检查
7 遇水、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物品,严禁在露天或潮湿处存放,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放;对于怕冻、怕晒的物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8 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坚固完好、无破损、无泄露,严禁用破损容器盛装易燃易爆物品
9 装置区内散放的装有易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