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职称评审材料及要求说明: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198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
学历、资历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3
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4
计算机条件执行粤人发[2002]81号、粤人发[2005]177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
一、申报时间大概为每年7-9月,具体要看每年的通知
二、各级申报学历条件(一)初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才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同学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5)中专毕业的,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三)高级(1)凡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
(2)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3)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