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2012-0207 合同备案编号:黑龙江省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名称:发 包 人:承 包 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 发包方(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包人住址:承包方(乙方):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程设计人:从业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的有关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装饰施工地点:2
住房结构:户型:室厅厨卫阳台3
施工使用面积㎡4
工程承包,双方商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分步工期约定:水电隐蔽工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瓦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油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造价 (轻工辅料、主材)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2 金额大写元水电预收元水电预收报价涨幅度不得高于预收款的 %,高出的部分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水电施工按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为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另计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 % 支付元水电预收元第二次支付 % 支付元第三次支付 % 支付元其它事项: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筑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条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项目负责人:第六条 甲方责任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地2
开工三日前要全部腾空房屋,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