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及报告制度文件编号:主管部门:感控科发行日期:2019/09/06最近修订日期:2019/09/06页码/页数:1 / 7修订年限:每三年一次版次:1
目的: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提供科学依据
范围:全部住院病人
定义: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1 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每季度向院长书面汇报,定时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发现漏报应及时核查补报
2 兼职感控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本病区的医院感染登记和上报工作
3 经治医师: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确定临床医院感染病例
4 检验科:负责标本监管、检验或监督报告结果,发现异常及时和相关临床科室联系,并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
作业内容:5
1 监管机制及指标:5
1 门诊、病区、麻醉手术室设兼职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员要求医生、护士各一名
2 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管床医生必须于 24 小时内在病区早会上报告
同时立即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报医护部,并及时在医院感染管理监控活动记录本上登记
3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专职人员应与门诊、病区、麻醉手术室的监控员保持联系,在接到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的 24 小时内,完成登记工作
4 医院感染科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及统计监测资料,定期向全院公布,并按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 医院感染管理科在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于 12 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经调查证实医院感染暴发时按要求逐级上报
6 院感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