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法律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采购、发放、领用和使用,切实保护员工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体防护用品是单位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单位应当确保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所需的资金
配发给员工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由领用员工个人签字记录
二、单位应当《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工种和实际作业需要,编制《单位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作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采购、发放、领用和督促正确佩戴使用的依据
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单位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别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个体防护用品,假如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个体防护用品(原工种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别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别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购置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