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间安全管理准则 第一条 本准则所称平安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盗窃、风灾难的预防及抢救等一切措施
第二条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严禁携带引火物品
第八条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存放于平安地点,除须要外,不得任凭携入工作场所
第三条 仓库由专人负责,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挥发性易燃物,应注重温度及通风
第四条 灭火设备应按规定设置,放在简单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同时要做到人人认识使用办法
第五条 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尽后,应关闭电源
第六条 电器设备及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常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即检查有无损害
第七条 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应请示上级人员,由专人处理
第八条 首先发觉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快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
在场员工均应立即协同灭火
第九条 发觉火灾应快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第十条 火警发生时,应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
第十一条 救火时,应特别注重下列事项: l、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 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命
第十二条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平安橱柜中
第十三条 保安员应随时注重进出人员
第十四条 夜间各责任人应作好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平安措施
第十五条 加强对经管财物人员的教导和管理,以防监守自盗
第十六条 办公室、车间在下班后应关闭门窗,并由专人上锁
第十七条 窃案发生后,应庇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第十八条 对气象机关发布台风、水灾及地震警报等,应随时注重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