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讨论稿)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局、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解放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构建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服务和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二、基本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勤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经区政府同意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扣除全年或部分奖励性绩效和增量绩效1.落聘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内人员除外)和不合格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搞有偿家教被查实的;5.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被查实的;6.考试作弊被查实的;7.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五、考核内容与项目1(一)考核内容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2.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要求教师规范言行;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取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坏盐都教育形象。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学科教学、教科研、专业发展的情况。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实绩。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