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_河东供电部需供日GGD-0
4 型技术协议书方:方:期:二零一贰年肆月一、总则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本工程 GGD-0
4 低压固定式开关柜,需方、供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经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起生效,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是对本工程 0
4KV 低压开关柜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2、供方所供的 0
4KV 低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是已设计、制造及运行成熟的、技术先进的产品
3、由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协议书中的规定相一致,并可高于本协议书中的规定
4、本协议书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有关标准,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的产品及其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供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都应遵循国家现行的最新版本
供方所使用的标准和本协议书中所使用的不一致时,则按较高标准执行
6、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7、如果供方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中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协议的要求
8、协议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协议未定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10、本技术协议书为 GGD 型产品的通用技术协议,各个工程要求不同,某些产品功能不一定是本工程所需要的,只有配置相关元器件才能实现
二、标准和规范1、包括供方向其它厂商购买的所有组件和设备,都应是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2、非合同另有规定,供方均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